垣曲县“1234”工作法,严把党员发展“入口关”

垣曲县积极推行“1234”工作法,严把党员发展“入口关”,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。

“1”即一推荐,入党申请人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,均经过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方式进行推荐,党支部根据推荐名额和得票数以及其现实表现情况等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“2”即两测试,上级党委每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,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就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及形势任务等有关知识进行短期集中培训,并当场测试。培训测试合格的,予以发展;未经培训或测试不合格的,视情况暂缓发展或取消发展资格。“3”即三审核,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,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;上级党委在备案预审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前均征求计生、政法、派出所、综治、信访等部门的意见,严格审查其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;对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,上级党委派人进行谈话,作进一步了解。“4”即四表决,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时,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,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。2020年已发展党员220名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32名。因审查不合格、无参加培训考试等暂缓发展2人。(文珍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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